南都讯 记者张林菲 12月1日,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广东省、广州市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尚无统一立法,这是首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地方性立法。
记者注意到,《办法》共有条文四十三条,对广州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职责、社会参与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据介绍,制定《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是2020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适时审议项目,广州市司法局在总结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经验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论证、修改,形成《办法》。
《办法》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以政府购买方式向社会无偿提供的基本保障型法律服务,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市场化有偿的法律服务。
其中,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项目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查询服BOB·体育综合APP下载务、法律便民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等。
今年疫情期间,广州市司法局曾推出“疫情应急法律服务平台”、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为广大群众和企业及时提供公法服务。记者注意到,此次《草案》确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机制,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组织联合有关单位为社会公众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应急服务的事项范围包括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编制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的法律问题手册,涉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服务,与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的公证服务、鉴定服务、法律援助,以及促进复工复产、社会秩序恢复的其他法律服务。
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办法》将律师服务、公证、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集约化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提出市、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相应服务岗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部门协同方面,提出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推进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和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
根据《办法》,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制度,畅通受援人申请缓交、减免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仲裁费、勘验费、评估费、审计费、公证费用和司法鉴定费用途径。广州市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减免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司法鉴定费用。
此外,《办法》还鼓励、引导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法治扶贫、“法治体检”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司法行政信息化、智能化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的有力抓手。《办法》要求,公证机构应当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精简公证办理手续,提供便捷高效网上远程公证服务,建立电子公证档案。
《办法》鼓励和支持仲裁机构运用互联网仲裁云平台等远程视频仲裁庭审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远程仲裁庭审服务,推动粤港澳三地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推行电子法律文书制度,解决共享、查询、防篡改、节省人力物力等问题,建立统一的电子法律文书示证平台,向有关司法机关以及社会提供查询、提取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司法行政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合作,促进和完善人工智能、云计算、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为社会提供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数据共享方面,《办法》提出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市法院、检察院以及市公安、民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应用。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推动涉外律师事务所发展方面,《办法》提出组建粤港澳公共法律服务“聚集区”,支持本市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港澳律师参照内地律师的险种和标准在内地购买律师执业保险制度,推动在广州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促进拓展境外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执业机构,推动本市律师事务所与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市商务主管部门、商会和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为涉外律师机构和涉外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境内外会展和商贸洽谈会的重点内容之一。
此外,探索建立域外法查明中心,进一步拓展查明途径和方式,明确域外法的审查程序和标准,邀请高等院校港澳法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类别建立域外法查明案例库,为域外法查明提供准确、高效的保障。
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评价监督方面,《办法》要求,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公开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等机制。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健全错案、假案责任追究机制。
为保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办法》,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法律服务业提供财政支持,将法律服务业建设经费和采购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区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工作。
广州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以及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和法学会以及科协、医学会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此外,鼓励和支持志愿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慈善组织等向符合条件的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组织机构进行捐赠,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