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官方网站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起全面推行垃圾分类,2019年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第一步:2019年,所有区县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镇)和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第二步: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镇)和全市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2500个示范村,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即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第三步: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即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是针对城市居民而言,主要在家中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偶尔产生的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
二是针对城市居住小区而言,要根据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设置垃圾投放设施,不宜过多设置四分垃圾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推行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比如,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少,一般而言,一个小区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即可。
三是针对农村居民而言,重点在推进“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
四是在全市层面,实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分类指导员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重庆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加快修订《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重庆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为了防止垃圾“先分后混”,重庆将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运输模式,支持专业运输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标明运输生活垃圾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