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在浙江有了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
主要包括: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
主要包括:指生产经营中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活垃圾,bob半岛在线登录包括废弃的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米面食品、食用油脂、坚果炒货等。
主要包括: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含汞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及相纸等。
★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依照宁波市标准统一使用《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098-2018)。
明确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责任边界和具体职责;规定了各类责任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及管理责任人的义务。
主要是统一城乡生活垃圾四分类类别和标志标识,并建立“乡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末端设施进行统筹处理,城乡一体化推进。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引导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使用绿色认定的包装产品;禁止或限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杜绝餐饮浪费;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国家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在内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等具体规定。
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混收、混运的收集运输单位以及未按照各类规范标准处理生活垃圾的处理单位,建立严格的处罚措施,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处罚力度要提高?《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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