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州市司法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四家单位联合通告,“广州公法链”(公共法律服务链)建成应用,即日起全市鉴定机构接入“广州公法链”,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外存、取证服务和管理新模式。
据悉,接入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广州公法链”对社会服务的首个项目,年上链检案量约10万件,目前公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文书上链也正在建设和规划中。
在新闻通报会现场,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鉴定人用手机登录“广州智慧鉴定”微信小程序,签发了一份“酒驾”司法鉴定意见书。广州市公安局干警收到司法鉴定检案统一案号和查询校验码的手机短信后,在“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输入上述信息,即可提取该案司法鉴定意见书,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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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意见书电子化,可有效破解司法鉴定耗时长、效率低下招致办案机关和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广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姚自斌介绍,以公安机关为例,广州鉴定机构受理的公安机关委托的酒驾鉴定年检案量在8000到10000件左右,毒品鉴定在3000到5000件左右。在办理这两类时效性极强的案件时,过去公安干警办理鉴定意见书需现场等候,多次往返,平均花费5个小时以上。实行电子鉴定意见书后,干警送样鉴定后即可离开,其余操作可在线完成。
此外,随着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接入“广州公法链”,诸如不能满足互联网法院要求远程提取或提供电子证据的新业态需求、办案证据不能在公检法司等部门无缝、可靠、机制化流转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实行电子鉴定意见书后,鉴定机构不再主动发送手写签名和手动盖章的纸质鉴定意见书,而是直接打印已生成的电子鉴定意见书,可节省委托人亲自上门领取或等候邮寄送达鉴定意见书的时间。需要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委托人,也可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机构应该负责送达。
对于鉴定人而言,以后可以利用出差路途、等候出庭等零散时间审阅和签发鉴定意见书,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使用人可以按照指引自助查询与核实鉴定意见书内容,而不必打电话或发函求证,简化了验证和识别的程序。
南都记者注意到,现场提取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不仅有统一案号、查询校验码、防伪水印,还有CA机构颁发的唯一性数字证书。如果司法鉴定意见书持有人对其真假有疑问的,可随时登录广州司法鉴定网或广州司法鉴定微信公众号上的“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查询、下载,不能按规则查询到的即为虚假鉴定意见书,办案机关不予采信。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介绍,“广州公法链”实行区块链加密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应用,全流程记录鉴定意见书文本上传、鉴定人身份识别、鉴定人签章、复核签发、电子鉴定意见书生成、以及委托人提取意见书与源文件哈希值比对查伪等步骤,“确保电子鉴定意见书的原始性、真实性、可溯源性、防篡改性,具有高效、安全、便捷的特点。”
针对纸质鉴定意见书查验不便,尤其是被篡改使用带来的严重司法不公和社会危害性问题,比如亲子鉴定意见书被篡改使用,使得拐卖儿童身份被合法化、犯罪行为被掩盖等,电子鉴定意见书将可有效解决;此外通过手机即时刷脸签发司法鉴定意见书,破解了鉴定人不实际参与鉴定,提前签名带来的鉴定人负责制得不到落实、鉴定质量得不到保障、执业风险得不到管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