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修改和废止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个别地方性法规条款。该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记者了解到,在地方人大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率先作出了专项清理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且清理较为彻底。
广州市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根据习关于“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和市委的部署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自2020年7月起,对标对表民法典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民法典存在不一致的,坚决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确保民法典在广州得到有效实施。
清理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对与民法典存在不一致条款的11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
邓成明介绍,对照民法典,《广州市旅游条例》《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个别法规中援引的民事单行法律已被民法典废止,《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个别法规部分规定与民法典原则不一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个别法规部分规定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
根据清理时间表,对《广州市募捐条例》《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和《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3件涉及民法典条款较多的法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下半年已启动修订或者重新制定工作,将于2021年内审议通过;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8件只有个别条款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法规,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委会作出清理决定,对涉及与民法典不一致的10个条款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邓成明表示,所有修改、废止和重新制定工作,均将于2021年内完成,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民法典有效衔接,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实现优化制度供给、为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BOB·体育综合APP下载